當年我入境美國時,是在入境期限滿了前2個星期登陸的,結果海關官員把我的滯留時間(3年)寫成了入境期限,結果我們一家實際上隻被允許在美國待2個星期.當然我們都不知情.等學校的HR發現並通知我時已經是第2年了.也就是說我一家老小在美國黑了有1年多.後來係裏(最後應該是我的老板)出了律師費,去LOCAL的INS很快就辦妥了:全家換發了新的I-94,日期寫成原來應該的是日子(3年).
這件事困擾了我很久,因為我擔心會影響我的綠卡申請.可我的律師說沒問題,因為問題是海關搞錯,不在我.而且我沒有動機這樣做.果然,我的I-485在3天前批了.所以我覺得你們的事情不會有問題,最多花幾個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