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h4 我先生是h1b,我們與2013年遞交了i485。我先生已拿到了已於半年前拿到了綠卡,我還沒有,但我已拿到了工卡和社保號碼。我們計劃在3月份回國一趟,於是在2014年10月遞交了i131為我申請Advance Parole,至今已三月有餘但隻收到了receipt notice仍未收到advance parole,上網查詢還是我的i131status依舊顯示application received.
請問,
1)如果我在沒有拿到advance parole之前離開美國,回美國的時候應該申請哪種簽證?
2)如果我在沒有拿到advance parole之前離開美國,會不會視為放棄原有的i485申請?
3)如果我想保持我原來的i485申請是不是最好要等到拿到advance parole之後再離開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