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法律問題。
情況是這樣的。目前在東部remotely有一個工作,12月31號結束。剛又拿到了一個加州
的位置,希望盡快開始。這樣大概會有兩個星期的overlap。第一個位置是可以隨時結
束,但是雇主不想麻煩辦手續,畢竟就差兩個星期可以正常結束。
有綠卡。
為何著急開始?有20多K刀的債務,新的機會工資是上一個的三倍多。
請問這樣有兩個星期的overlap,法律上會不會有問題? 謝謝。
也做了些功課,網上說這樣似乎沒有問題。想來這裏看看有沒有類似經曆的朋友,可以
分享一下。
可不可以同時為兩個雇主工作?
所有跟帖:
• 可以.因為你有綠卡.有綠卡可以打N份工. -python2012- ♂ (0 bytes) () 12/08/2014 postreply 11: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