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移民局

申請OPT期間拿到H1-B,隨即寫信要求取消OPT申請。兩周後申請原材料和信件退回,說reject application, 原因是沒有交錢(事實上錢早就取走了),並附有費用表一張。意想不到的是,幾周後竟收到了通知,申請通過,幾天後收到卡片。

誰碰到過類似事件?我要把卡片退回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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