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的485已於去年遞交,基於H4。之後也收到了EAD/AP 2 in 1 card. 她的EAD卡在8/15/2014過期,於是我又在6月初為她申請了extension。但是我隻寄了765,沒有寄131表。所以當我收到新的EAD卡(8/10/2016 過期)的時候,上麵寫著 not valid for reentry to US.
我的問題:
1)我現在是不是隻要單獨寄一份131表for AP 就可以了,不需要重新再file 765 了?
2)基於我太太的case, 申請AP renawal 是沒有費用的?
3)之後我會收到單獨的一張AP 還是 新的一張EAD/AP 2in1 card?
4) 之後收到的AP的過期日期是不是和我現有的EAD 卡一樣,也是8/10/2016?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