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即將回複RFE時, 發現USCIS寄給我的信中寫著:"Please use the enclosed envelope to mail additional evidence request back to this office."
我查看了一下這個信封, 除了上麵有要寄達的地址之外, 信封裏麵還有我的CASE 的receipt number( 貼在信封內部的Tag), 看起來是一一對應的.
請問, 我的回信是否一定要使用這個官方的信封? [封裝好的體檢報告裝不進這個官方的信封]
而且由於我的家屬的RFE是寄律師了, 我隻有複印件, 沒有官方的信封.
您看我將如何辦呢? [律師講,若交由她處理, 收費$500. 也不知是每人$500還是全家共$500]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