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在國內申請B1/2簽證時提交的旅行計劃是到洛杉磯。但目前因為想參加一個在紐約的學會,想從國內先飛到紐約呆兩周再回洛杉磯。請問他是必須要在洛杉磯入境嗎?還是在紐約入境也可以?如果入境時說去紐約而不是洛杉磯,會不會有什莫麻煩?
-It is fine for him to enter US at any airport in US.
會影響以後再來美國的簽證嗎?
-No.
他這種情況是不是 在洛杉磯停留一天再飛紐約比較好; 或是 買分開的機票中國-洛杉磯, 洛杉磯-紐約的機票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