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妻又有新情況,她在國內委托我問一下文學城老師。
1. 1. 她今年年初時以B-2簽證來過美國,三月才回去。
2. 2. 回國後她去中信銀行renew了她的B-2簽證。
3. 3. 四月份有一個大學錄取她了,給她發了I-20。是今年8月底入學。
4. 4. 五月初她又去北京美國大使館簽了F-1,並成功了。
5. 5. 她準備五月底再來美國與我團聚,機票已買好了。
很顯然她隻能以B-2入境。因為F-1學生簽證隻允許提前一個月入境。
她想推遲到2015年冬季入學,因為她已懷孕,想先在這兒把孩子生好再入學,她十月份的預產期。
我們的問題是如果學校從新發I-20允許她冬季入學,她現在的F-1簽證受不受影響?需要重簽嗎?
另外我們計劃七月在美國領結婚證,十月份生孩子,她正式入學後(每年一月後)開始她的綠卡申請(我是綠卡)。這個時間安排合理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