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求教:副申請人485被據,H4身份還有效嗎?

老公eb1a自己DIY綠卡成功拿到手,我的485一個月前被RFE,要求提供我在美的兩個身份調整的GAP資料,一個月前寄出,今天上網一查,差點崩潰,485被拒絕了。還不知道具體被據理由,但不外乎RFE時的兩個gap,情況如下:
1)2011年9月11日,H1到期,我7月時遞交延期申請,12月收到RFE,要求3/8/12以前提供該崗位的一些補充資料,小公司無法提供,拖到1月,見無望,1/17/12我就申請了H1轉H4,4/17/12批複,H4 的有效時間是4/17/12~9/15/12,期間3月8日前離開公司。後網上查到申請延期的case 5月被據了。

2)要求提供2012年9月以後的合法身份,這個好說,之後跟著老公延期了合法的H4身份;有效期是9/16/12~9/15/15;

我現在問題,需要請教老師們:
1)上麵的GAP,所以過程都是我自己DIY的,中間是否違反了移民法?
2)等收到485據信後,上訴期間,我的H4還是否有效到9/15/15,因為老公的綠卡上個月已經到手了,隻是還未提供給HR罷了。
3)如果做最壞打算,上訴失敗,還能再重新申請嗎?申請期間我是否必須回國了?(2個小孩,1個上小學,還有一個2歲,真無法想像,把老大一人留給爸爸,他們怎麽過?)

真心求教了,老師們給指明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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