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N-400上 列出了 我曾經registered to vote. 原因是2012年那時候大選,我剛轉到好大學上課,好多學校的學政治的活躍學生都在問別人有沒有注冊,我以為不注冊會影響我,因為我以為注冊選舉和注冊Selective Service一樣,都是居民的義務,所以就注冊了。但是一直沒投票,隻是掛名注冊了。
麵試的時候Officer問我我才明白隻有公民才能注冊,聽了我注冊的原因之後,麵試官也很理解我,讓我去取消注冊並且把proof寄過去。到底會不會影響我公民結果他說他也不確定。
然後我就按照規定把東西寄出去了,但最後還是收到了denial信。
但是我還有機會再交錢,再寫N-336去要求rehearing。我想填寫這個表,因為當初真的不是為了幹壞事,我真的不知道公民才能注冊選舉。而且我剛剛被學校保研,進入graduate school, 未來應該是一個對社會有幫助的人......
我想請問根據我的情況,填寫N-336翻案的可能性大麽?
非常感謝所有人的幫助。
公民申請被拒絕(N-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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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抓住自己是不知情,並非冒充公民。 -MUGEN- ♂ (176 bytes) () 03/24/2014 postreply 21: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