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師:I130REF 父母birth certificate, marriage certificate.

最近收到 I130 REF letter (為父母申請綠卡),見貼圖。

既然出生公證(Notarial birth certificates)不被認可,那麽要用戶口證嗎(Family Household Registry)?
把中國戶口進行公證,用戶口公證(Notarial Family Household Registry) 加上戶口複印件 是否就足夠證明我和父母的出生證問題

父母結婚公證(Notarial Marriage certificate)也不被接受,那還有什麽文件可以用?
是否可以用結婚證(紅本)的複印件加上原有的結婚公證就可以?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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