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shudai: 你因離婚而失去綠卡受益人資格,你不及時向USCIS報告婚姻變化是你的失責。失責的綠卡申請人拿到的綠卡

我在北京大使館放棄GC時
你那不叫做放棄GC,應該叫做物歸原主。你那張GC本來就不屬於你,就算你找USCIS澄清,他們把GC判給你,也隻能說是USCIS同情可憐施舍給你。大陸出生EB類綠卡資源極有限,EB2,3 每年配額隻有各2803張簽證,你拿了不該拿的GC,後麵就有一個人就要多等很久,你想沒有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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