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說明一下:比如2010年2月的親屬排期表上顯示,F4(美國公民兄弟姐妹):1999年11月15日,這裏1999年11月15日的意思是:如果某個美國公民在1999年11月14日或之前為其兄弟姐妹申請了F4親屬移民(I-130),那麽從2010年2月1日開始,這位申請人的排期就到了。當然我們所說的排期是針對受益申請人為在中國大陸出生的。
移民排期到了意味著申請的人應該會在之後的大約一兩個月內收到簽證麵試相關的通知。比如上例中,如果F4排期已經到了,那麽需要注意接收麵簽通知信息,視麵簽結果決定你什麽時候獲得簽證。拿到簽證就可以去美國了。因而即使排期到了,也還是需要等上一段時間的。
F1:前進了一個月,目前到達2006年11月15日;
F2A: 沒有變化,依然是2013年9月8日;(配偶的)(意思就是2013年9月8日前遞交申請的,12月1日就可以排期到,大概14年1-2月能拿到簽證。貌似也不是很慢。)
F2B: 前進了一個多月,目前到達2006年5月1日;
F3: 前進了一個月,目前到達2003年3月8日;
F4:前進了半個月,目前到達2001年9也8日。
注解:
F1 :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超過21周歲)
F2A: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足21周歲)
F2B: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超過21周歲)
F3:公民的已婚子女(任何年齡)
F4:公民的兄弟姐妹(任何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