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和皮匠老師關於父母探親簽證問題:

我去年三月底為父母辦理了B1/B2簽證,本想讓父母住上六個月再回去,可是中途,母親生病,不得以把機票改期,讓父母先回去了,才住上二個多月,哪都沒有去玩。他們的簽證到期日是03/29/14。我想讓他們在簽證過期前再過來一趟。
1,是否需要從新辦簽證?
2,若不用辦,他們必須在03/29/14之前到達美國,海關是否還能給六個月期限?或是隻給從到達日期到03/29/14?

等待您們的答複!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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