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EB2的I-485遞交已經超過18個月,PD是2010年一月。我準備換個雇主工作。如果485被要求補資料,新的雇主需要提供什麽資料麽?新雇主需要成為Sponser麽?這種換雇主後485要求補資料情況多麽?一年前已經被要求補過出生公正。再次補資料的可能性高麽?
請教8老師:I-485遞交超過180天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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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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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2013 postreply
19: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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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問8老師:工作職位和工作性質必須與原來的一致或者相似麽?
-移民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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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13 postreply
0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