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Renew AP and EAD的時候。
I-131變樣了。但是還好,問得問題和內容大同小異,還算是順利的填完了。
問題又來了,是不是AP的郵寄地址也更改了,我上次EAD/AP都是寄的USCIS Attn: AOS 2501 S. State Hwy. 121 Business, Suite 400, Lewisville, TX 75067. 現在是不是還是一樣的地址,還是需要寄芝加哥的那個地址?
另外一個問題是申請I131和765需要的材料大部分都是一樣的,比如說都要護照複印等等。如果我把兩份表格一起寄,是不是可以準備一份就可以了。再就是我能不能把我和我太太的表格(一共4份)放在一起寄出去。
最後一個問題,我們有沒有必要填寫G-1145表格。
謝謝老師再次的幫助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