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公民,因為孩子有殘疾,所以和父母商量以後兼顧同時照顧孩子和老人,他們準備申請團聚移民。這樣她們歲數大了後可以在這邊有個照應。但是因為我倆的家庭財產擔保的金額可能不夠移民局網上的要求。父母想用自己資金來申請這種家庭團聚移民。就是說自己有能力負擔移民後N年的資金。這樣是否還符合家庭團聚的擔保移民條件?那表格上是否要說明一下,具體誰有過同樣的情況,幫忙說說。
申請父母家庭團聚移民加拿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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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道的,幫忙說一下
-洪荒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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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2013 postreply
13: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