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準備perm申請。律師讓以前的學校和上一個雇主出證明說我具備工作需要的技能和經曆(在現任雇主以前)。學校的老師還好,很痛快。 但上一個雇主那裏就麻煩了,因為他們是通過第三方在網上做verification, 而且是提供詳細的薪資曆史,沒人可以在律師準備的上簽字,原來的同事(白人)幫我問了HR,HR告訴他他個人無權做證,搞得同事也不敢自己簽字了 (雖然我的律師說同事簽字也可以)。
現在想聯係另一個老一點,膽子可能大一點的同事,看他能不能在信上簽字。 請問大家遇到這種情況是怎麽處理的,這種證明信是非常關鍵嗎? 有什麽其他辦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