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我(主申請人)和老婆在2012年2月份遞交的I485. priority date 是2009年1月26號。
現在我用AP 往返中美,已經兩次,估計12月份還要回去一次,每次一個月左右,回來呆兩個月左右,但是這邊的工作還保留著,請問多次利用AP往返美國會不會影響綠卡批準?還有多次往返會不會入不了境?
二,保留part-time 工作會不會對綠卡批準有影響?
三,我老婆今年9月份回的國,估計一月份會回來,二月份回去,用AP入境會不會有問題?會不會影響綠卡申請?
非常感謝!

 

所有跟帖: 

回複:求助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700 bytes) () 10/23/2013 postreply 10:48:34

回複:回複:求助 -scorpion- 給 scorpion 發送悄悄話 (27 bytes) () 10/23/2013 postreply 15:58:45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