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收到移民局的信說出生證不符合標準(原來的就是父母寫的申期出生證然後在老家公安局蓋個大紅章),要重新遞交出生證,現在我自己也不知道戶口本是在國內原來單位還是放到哪去了,能讓父母去老家公安局,讓他們根據我的身份證和護照和父母身份證開個正式的出生證明嗎?(聽說要出示戶口本開具正式的)。
請問怎麽弄這個正式的出生證阿?
-Not necessary to be 正式的出生證. “出生公證” is enough. Ask the local 派出所開個證明 and then, go to the 公證處 to do the 出生公證. 父母的“出生公證”,內容包括他們的“父母名字”“出生地”和“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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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8老師回複! -pennywenxuecity- ♀ (0 bytes) () 09/01/2013 postreply 13: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