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那個日期為準?

我的勞工證pending在SAN FRANCISCO(聯邦),DATE PROCESSING: AUGUST,2003.(申請勞工證日期)。昨天coollol朋友說還要等一年半,我的理解為半年,即以你的PROCESSING DATE 為準,而不是以你送到聯邦的日期為準(SEP.2004),
那個朋友知道?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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