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以前的公司辦過綠卡,EB3,排期是2009年1月, I-140已批。後來2011年跳槽到新公司,重辦綠卡,EB2,工作性質和以前的類似。但是不知道是律師的疏忽還是移民局的疏忽,新的I-140顯示的是新的排期2012年9月,沒有保留老的排期。公司律師正在和移民局聯係,要求更改排期,但是5個月過去了沒有回音。公司的律師還說移民局改不改,她沒有把握。如果改不過來,將來隻能按新的2012年9月的排期遞交I-485。
請問如果移民局沒有更改我I-140的排期,是否真如律師所說,隻能按新的2012年9月遞交I-485?
如果移民局不更改我的I-140的排期或者一直沒有回音,而我老的排期2009年1月變current了,我是否可以這樣做:附上新舊兩份I-140,request移民局使用老的排期,遞交I-485?
如果以上方案可行,但公司律師堅持不肯使用老的I-140的排期遞交I-485,我是否可以自己遞交I-485?
自己遞交I-485需要公司的雇傭證明之外,還有需要公司提供其他文件嗎?
多謝回答。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