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前往中國時應申辦中國旅行證件;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前往中國時應申辦中國簽證。
(二)所需材料
1、如實、完整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回國證明申請表》1份(可由兒童父母代為填寫並簽名);
2、近期(半年內)正麵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片(光麵相紙)4張(相片規格)。照片尺寸為48mmx33mm,頭部寬為21mm-24mm,頭部長度為28mm-33mm,背景為白色或淡藍色;
3、兒童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4、父母雙方有效護照獲其它可證明國籍身份的材料 原件及複印件(包括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注或延期頁、來美簽證相關頁、最後一次離開中國的出境驗訖章及入境美國的入境驗訖章頁)。如父母一方不在美國 境內,須提交其有效護照(或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等)複印件及所在國家居留證件複印件。
5、父母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如有);
6、父母雙方在美或其他國家居留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如有);
7、領事官員根據個案要求申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請方式
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須攜兒童,根據在美居住地,按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總領館領區劃分,親自到使領館辦理。如父母一方不能前來,須提供由其簽署並經當地公證機構(如在中國境內,須經中國公證機構)公證的同意由配偶為該兒童辦理旅行證赴華的書麵聲明。
(四)辦證時間
正常需4個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個工作日)或特急(1個工作日)服務。
(五)取證及收費
1、請按取證單上標注的取證日期,由兒童父母本人或委托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取證。
2、正常辦理旅行證收費25美元,加急辦理收費 45美元,特急辦理收費55美元。僅接受現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公司支票、信用卡(Mastercard,Visa Card),不接受現金和個人支票。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3、旅行證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