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父母的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s。有幾個問題請教8老師,皮老師,及其他有經驗的人士。

我給父母申請綠卡。三月初提交,四月初打指紋。其中媽媽的指紋沒過,四月底又打了一次,好像還是沒過,但直到現在也沒有收到任何進一步消息。今天收到父母的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s,想請教大家:

1)這張卡和綠卡能不能被批準,沒有任何關係,對嗎?
2)卡上寫著"serves as I-512 advance parole",是不是就是所謂的combo card?
3)   Advance Parole不是I-131嗎?為什麽卡上寫著I-512?
4)卡的有效期為一年,都是這麽短嗎?
5)我們還會收到單獨的advance parole嗎?那個的有效期好像是兩年吧?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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