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一個問題,我用過AP後,老婆來美,是否可以申請H4簽證

我已遞交485 pending狀態,排期2009120,申請過工卡,但沒用過,一直是以H1(學術類)身份工作, H1身份將於今年915日到期。今年4月回去結婚了, 回美國使用了AP。下麵的問題是:

1. 現在老婆來美,是否可以申請H4簽證?還是我必須回去,重新簽次H1, 攜帶她H4簽證。但這個很麻煩,盡量避免。

2. 如果不行,怎麽辦?要申請B1探親簽證,就有移民傾向,可行嗎?

3. 如果她能申請H4來美, 我的H1 915身份到期後,為保證她的合法身份等到我的485排期,使她可以也遞交485,我可能再續H1,但她的I-94 能更換嗎?

問題挺複雜,不知我把問題講清楚了嗎;多謝8老師和皮老師關注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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