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拿的中國護照,加拿大綠卡。上個星期持B1/2 簽證從水牛城入境。我妹夫開車送的。移民官查了她4-5小時,最後告訴她,你材料是全的,我沒有辦法拒你,但我會在你的文件加注,你6個月之內必須會加拿大,否則你的兒子會有大麻煩。
我本來想給我媽聲請綠卡,聽了移民官的威脅,我不知道如果我為我媽遞交聲請,移民局會不會批,如果6個月之內綠卡批不下來,移民局又不讓我媽延期,怎麽辦?我也不知道移民官為什麽為難我媽。她這是第一次來美。
她來了2周了,什麽時候把聲請遞上去比較恰當?我聽人說如果2個月之內遞上去是沒有可能得批的,不知是不是真的。
請指教,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