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回複:I-130 F2A向8教師與皮匠等大俠求助

多謝8老師,已打電話給NVC。

對於F2A,我可否這樣做?
如果能一直保持合法身份直到排期就選美國境內調整身份。如果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如H1B被解雇)就轉到美國境外申請綠卡簽證。

-Yes, but you need to ask NVC to continue your case processing there for th eimmigration visa application in China. If they do not agree to do it, you need to file I-824 to USCIS to request it.


關於 F2A 流程,我的理解是這樣的,請各位看是否正確。

1、遞交I-130
2、收到Receipt(NOA1)
3、收到Approval 信(NOA2)

對於美國境外申請簽證者為:
4、收到NVC 交AOS費與DS-3032通知
5、交AOS費與DS-3032表
6、收到I-864等表格提交資產證明通知
7、交I-864等表格及資產證明
8、等排期
9、排期到後麵試並申請簽證
10、買機票赴美
11、赴美半月後拿到綠卡。

對於美國境內調整身份者為:
4、等排期
5、排期到後交I-485、G-325、I-131、I-765等
6、收到AP和EAD卡
7、收到麵試通知並麵試
8、收到綠卡

二者不同之處是否在於美國境內調整身份必須一直保持合法身份直到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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