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 我現在準備寄出父母的綠卡申請, 在檢查材料的時候發現一個問題:我本人的出生公正是1993年辦的, 格式上看起來沒太大不同, 但是當時不是電腦打字,可能是打字機打的,有些字不是十分清楚,父母名字拚音有1,2 字母不完整。 這是不是一個大問題呀, 移民局會因為這個原因找麻煩嗎? 全家都很著急。請指教。
我還有當時辦的親屬關係公證,父母名字還算清楚,可不可以同時遞交作為補充材料啊?
-Yes, it is helpful as the secondary evidence.
謝謝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