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8老師及時解惑,決定今年申請H1B。
再把背景重述如下:加拿大公民,拿TN在美國工作了7年多,2011年公司開始給辦綠卡,EB2。PD是2011年的5月。140已批,185未申請。上周公司讓我申請H1B,有加急(premium process)的option,自付$1225 extra cost。現在的TN還有兩年過期。我在網上查了下,加急隻是承諾在收到申請後15天之內受理,看起來並沒有其它明顯優勢。不知道我的理解對不對?
請問8老師:我的H1B要不要用premium process?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