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婚姻綠卡 結婚3年 7個月前交了751 這個月剛收到信要求補充證明婚姻真實的材料 我沒有什麽額外的材料了
因為我跟配偶早已經分居 超過2年 感情破裂的原因是配偶酗酒 都被吊銷駕照了 我受不了 但是沒有家暴
我早想離婚了 但是怕離婚了就要我立刻出境 就拖到了現在 我還在上學 今年年底可以拿到學位 就是想拿到學位再回國
我還有機會拖到年底嗎? 我也不想遞解出境 留案底什麽的
因為畢竟我父母在美國 他們也可以申請我 我年紀也不大 就算回國等7/8年 我還是可以來的
所以我願意自願出境 以後再通過父母的關係移民進來 我是否應該找個律師? 非常感謝 期待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