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綠卡附申請人,我能用EAD做consulting job嗎?
我現在是H1B,公司申請的EB2,140已批,排期未到。我老婆也是H1B,公司申請的EB2,140已批,已經遞交了485,打過指紋,有了EAD。通過我老婆的申請,我也有了EAD。
我想離開現在的公司幹點自己的事情。可能會做independent consulting job,就是自己個人接點項目幹。問了給我老婆辦綠卡的律師 -- 我是否可以用EAD保持身份並做這件事情。得到的回複是不行,說我得先轉成H4然後再用EAD才可做這件事情。覺得不太對啊,EAD不就可以了嗎,不是說用了EAD就連H1B都沒了嗎?那還要什麽H4幹嘛啊?
懇請板上高人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