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和皮匠老師:出生公證書在consular processing用到嗎

如果通過跟綠卡者結婚而取得綠卡,而受益人不在美國的話,出生公證書是在第二步用到嗎?

好像第一步I-130申請,隻用到結婚公證書,沒有用到受益人的出生公證書。

另外,即使第一步I-130申請,好像也不用馬上提供受益人的護照信息?難道護照信息,出生公證書還有婚姻的真實性的材料在第二步consular processing用到嗎?請有過此經曆者指教哦。

非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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