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及皮匠老師
母親二次入境隻給了1個月, 且I94上注明NO aos/EOS/COS, 現在想讓她呆3個月 或者 6個月。
考古了以前了帖子,似乎現在有兩個解決辦法
1. 開車去加拿大從新入境。 我們順便去旅遊一下, 5/6個小時開車, 並不麻煩, 主要怕邊境又刁難, 給個1個月, 或者拒絕入境。
2. 直接延期, 批準最好, 沒批準的話拿到拒信就走人。
請問皮匠老師或8老師, 以上兩個解決方法哪個好一點? 主要怕對以後再來簽證或者入境有 影響。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9&postID=5273#Notation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10&postID=3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