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我們的情況。老公 H-1B 3/16/2013 到期,同時我們的 EAD/AP 3/21/2013 到期。律師正準備 file H-1B extension. 國內老人病危,臨時決定回國。問題是:如果我們用 AP 回美國,會不會影響 H-1B 的身份?給我們辦美國綠卡的律師說用了AP就等於放棄了H-1B 的身份,建議我們不要用 AP 回美國。老公公司的移民律師說不會有影響,說可以用 AP 回美國,回美國之後再給我們 file H-1B extension.
請教各位高人,到底誰說得對啊?
另外,孩子在美國出生,如果回國,需要什麽手續?
多謝各位花時間看貼回帖,先給您鞠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