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此細讀皮匠老師的試釋 I-485 pending 換工作的 180 天。
現在有兩個問題:
文章裏說隻要你在485裁決時有類似工作就行。
1.485裁決是指的那一天?- EVL
2.裁決的時候移民局怎麽知道我現在有沒有類似工作或者還有沒有工作?我已經被REF過一次雇主信。
文章裏還說485遞交180天後自雇也可以,這裏說的自雇是不是說可以自己開公司?公司經營的範圍有沒有限製?- 可以自己開公司, 沒有限製, you are subject to S&S
在此感謝老師的文章,很透徹。可能是我的理解能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