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關於綠卡打指紋改期的問題

我11月27日收到2封notice,一模一樣的內容,讓我12月19日去打指紋,notice date是11月21日。但是我12月19日不在本地,所以我就按照notice上的要求,在要求reschedule的地方打了叉,寄回去了,並附了一張紙說明我12月17日到12月24日不在本地,需要他們reschedule。tracking信息顯示11月30日USCIS收到了。但是昨天(12月6號)又收到一封和之前一模一樣的notice,連一個字都沒變,notice date還是11月21日的。老公說是他們拒絕了我要求改期的請求,所以我必須放棄本來的計劃,留在家裏去打指紋。我今天打電話問了USCIS,接電話的小姐公事公辦,就說我按照notice上要求做就行了,他們會改日子的。我說那我沒收到信的改完日期後的新的notice怎麽辦,她即不說不要緊又不說要緊,隻說you should wait for the new notice,並說下一次安排可能需要等到下個available day。我問我12月19日要去要去,她也不正麵回答,仍舊重複you should wait for the new notice。我覺得她其實不清楚,怕擔責任,所以用了模棱兩可的回答方式。

我的神啊!我現在到底應該怎麽辦。原計劃我12月16日就要離開了。我很懷疑我12月16日之前收不到新的notice。我想問問這裏的大牛們:

1, 我現在收到的3封notice都是同一封嗎?為什麽我收到3次?

2, 如果沒有收到新的notice,我12月19日到底要不要去打指紋?還是我隻要寄了reschedule的要求,我就可以不去打指紋了呢?

我現在焦急無助,請大牛們指點一二吧!小女子在此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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