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打擾了8老師,正在填寫I-130表,申請國內妹妹一家的移民簽證,有幾個問題請教8老師:
1,妹妹、妹夫、他們女兒的出生公證,以及他們婚姻關係公證,是否現在必須提供?我隨I-130表一起寄走嗎?還是可以等到以後再辦?
2,親屬關係公證是指我和我妹的親屬關係?還是他們一家三口的親屬關係?這問題似乎有點傻,但我吃不準,還是鬥膽跟8老師確認一下吧.還有,此公證是否也必須隨I-130表一起寄走?能等到以後辦嗎?
3,申請支票355美元,是指申請妹妹一個人?還是他們一家三口共355?這傻問題又讓您見笑了,對不起,我錯了.
真心再次感謝8老師!祝您及城裏的朋友們一切順利,吉祥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