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這麽大的事,你朋友怎麽就不願意問問有一定刑事背景的移民律師呢?

來源: MUGEN 2012-11-04 10:11:3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78 bytes)

n400的表格是要求凡是有逮捕和罰單的都要填。但是如果是交通類罰單隻記點數和罰款不超過500美元的不需要附送文字報告。你的朋友已經觸犯法律,但是沒有嚴重的判罰。但完全屬於違反了公民入籍前需要保持5年的good moral character。但該汙點並不足以使你完全失去這次公民入籍的資格。但這個需要移民律師通過法律條款為你解釋。

你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完全不報。很可能也會安然通過,移民局不查,或更本查不出來。但後果自負。萬一哪天突然記錄被翻到(概率確實不高),公民權還是可能會剝奪。記住是可能被剝奪,因為如果你已經成為公民,剝奪公民權的過程是很難的,要通過移民法庭,到時候還是可以請律師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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