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申請婚姻綠卡F2A的時候,老公是綠卡持有者。
我人一直在美國境內,但是不知道為什麽我的婚姻綠卡申請被轉到了NVC,後來NVC發信通知我繳費,因為我不打算通過nvc來申請485,所以沒有繳費。後來查了一些文件,據說像我這種case,等我F2A排到的時候,NVC會把我的材料都轉給uscis那邊處理。
現在情況是:我老公馬上就會拿到公民紙,我即將可以upgrade自己的綠卡申請。
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做?該把材料寄到哪裏呢?
option 1:先把我老公的公民紙寄到NVC麽?然後直接把485/131/765等材料直接寄到uscis麽?
or
option 2:把我老公的公民紙寄到NVC,等到收到NVC的instruction以後才決定把485等材料寄到哪裏NVC or USCIS.
謝謝老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