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eb2排期出爐,隻前進了一個半月 (我的PD 01/2009)。我的h1也要過期了,就是說我要第三次付大概4000美金給移民局和律師,還不算我太太的H4的費用。
如果申請EAD的話就可以不用再次申請H1。今天打電話給我的律師關於怎樣申請EAD,得到的答複是公卡和回美證各300美金律師費,如果加上我太太就是1200美金。對了,還有50美金的郵費。
請問各位老師有沒有辦法自己申請工卡和回美證。非常感謝!
〉〉我就是自己辦理的。申請過程、手續和材料並不太複雜,工作量也不算太大。
自己到移民局網站下載、打印I-765和I-131表格,並參照同一網頁上的申請及填表說明(Instruction),仔細填好表格,並準備好所有必需的附加材料(我想你應該沒有申請費的問題),再郵寄到移民局即可。然後你隻需靜等佳音,通常兩到三個月就可以收到工卡和回美證了。
不客氣。
來美十年,各種身份辦下來,感覺在給律師和移民局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