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綠卡,要給老公申請F2A,他本人在美國境內,H1B Eb2 visa (I140 已批), 有加拿大綠卡-
在file I130的時候,是否可以(或者需要)file EAD 和 Advance parole? 什麽時候可以file 485?
如果等待期間,失業,是否可以用有效的EAD卡申請其他工作?
如果等待期間,失業,找不到工作,為了保住他的加拿大綠卡,需要登陸加拿大,從加拿大如何再回到美國?用回美正麽?還是在加拿大申請其他美國簽證,因為申請過I140,是否有移民傾向,會影響他在加拿大拿到美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