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
我是F-1 簽證來美國的, 我去年為了得Social Security number 辦 信用卡 在學校食堂打過1年的工, 現在已經辭了。 我之前有填過一些免tax 得表給Chinese citizen的。而且我還收到過一張從department of treasury 寄來的4塊錢的check. 當我填G-325A, Applicant's employment last five years時,我讀了帖子說一般F-1的TA和RA 不填。 但我現在這個情況是要填上嗎? 還有如果打字, Full name and Address Employer 名字太長, 可用縮寫嗎? 比如University, 可以寫成Univ. 嗎? 如果不行, 可不可以別的都打印,然後手寫上這個名字呢?
謝謝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