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不需要公民隻可以申請未婚子女,按照現在的排期,就這位婆婆現在有綠卡,還需要8年。

如果加上一些文件來往需要的時間,沒十年大概不可能。而且這段時間不能結婚。

另一種方法是這位婆婆申請入籍,再以公民身份申請子女,如果子女未婚,要等7年。如果已婚,要等10年。(事實上還要算上從綠卡到入籍那至少3年)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