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綠卡,國內有合作想國內呆比較長一點時間(超過6個月),想申請 一個回美證,I-131.現在填表有幾個問題請教這裏的老師:
1:part 1中的class of admission。我們第一次入境是J,但是有綠卡後回國又回來過,所以最後一次入境是綠卡,請問是填permanent resident嗎?
2:part 4中的purpose of trip,怎麽填呢?需要填多麽詳細還是簡單幾個詞就好,像我這種怎麽填呢?有沒有標準的模板語句可以參考呢?這部分的填寫,會影響移民局對回美證的審批嗎?
3:有人說可以申請加急打指紋,可是我在申請表裏看不出加急的選項,請問怎麽申請加急打指紋呢?
謝謝眾位老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