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父母申請綠卡,他們需要辦結婚公證嗎?
〉〉需要,是為父親的;母親不需要。
我給他們分別提交申請,隻要證明他們和我有血緣關係不就可以嗎?
〉〉母親生了你,有你的出生證證明;你怎麽證明父親呢?——沒有冒犯的意思,隻是陳述事實,現實的社會/政府機構就是這樣認識和處理的。更何況,出生證上都可以不填寫父親一欄,即使填寫的父親也可能並不是你的生身父親。
別想到DNA,那玩意兒現在還不應用於此——也許以後試管嬰兒、人工授精、代孕母親的情況變多變複雜了,甚至克隆人出現了,還真得用上DNA了。
為什麽需要結婚公證呢?
〉〉就為了證明父親。當然,生身父親、繼父親、養父親,各種情況還多還複雜,沒必要一一列舉了。
在此隻必須補充一點,前麵你提到的“血緣關係”,其實,和你並沒有“血緣關係”的“父親”——如果你有的話,在一定條件下也是可以由你申請移民的。
這是必須的嗎?
〉〉是。
謝謝
〉〉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