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file的時候也是接近grace period尾聲了, 我很著急的去催律師, 但律師告訴我, 不要著急, 通常情況下, 即使petition在你grace period結束後半個月甚至在一個月以內file上去,移民局都不會計較的, 律師說, 這是常識。 沒有關係的。
你所說的確定工資, LCA 都可以在一到2天內解決。 我聽說過的最快的case是從開始著手到收到移民局的receipt隻有3天的時間。 所以, 我覺得你現在去同時做2件事情:
第一: 趕緊找個律師谘詢, 哪怕花點錢也無所謂的。 如果你需要, 我原來有個律師, 收費不高, 我可以幫你介紹一下, (我可不是做廣告啊)
第二:趕緊催給你offer的學校去辦h1b. 他們效率低, 所以你才要催 , 告訴他們你的情況, 他們理解了, 就會加快速度的, 還是, 不管怎樣, 你都要24小時盯著他們辦理。 你可以親自去郵局寄overnight給移民局。 不要等著學校給你寄, 那樣時間又變長了。
盡量不要回國吧。 我覺得你時間來得及。 關鍵你要去催, 催, 催, 該做的事情你提他們做了。 你直接跟學校裏請的給你辦h1b的律師聯係。 你就知道一切過程了。 很簡單, 隻是他們給你拖而已。
祝順利, 有事請可以給我發悄悄話, 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