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485(屬於Eb1A)是2月底交的,交後等了兩個多月始終沒有FP的通知,最終在打了幾通電話的情況下,才在5月上旬前收到FP並且馬上walk-in搞定。其中在一次跟移民局通話的時候,被告知我的狀態屬於card prodcution,在將信將疑中還上網來問過大家。後來被證明我是被忽悠了。
〉〉我還記得你的情況,但不記得當時你有沒有反饋給大家你的結果了。
最近發現許多Eb1類的申請被批準了,其中有4月下旬的也都拿到卡了,而且發現許多人在申請綠卡的同時還申請了EAD和AP,而且據說這種combo型的申請最容易過。而我當初交申請的時候隻交了485,想的是這樣移民局可能會快點批我的。
〉〉我的觀點同你的一樣,但可惜的是並沒有任何辦法來徹底證明這一點。
不過我認為我們自己已經批準的案子事實上某種程度符合這一觀點,而且我當時做了部分的窮舉驗證。
現在看來我的預期並沒有發生,而轉眼今年的下半年就該來了,如果運氣還是不順的話,恐怕今年回國或者換工作的計劃都會泡湯。現在想補申請一下EAD和AP,沒準這可以讓移民局的人重新打開我的塵封的485申請,並早點讓我過了。請問這樣做的可行性如何?
〉〉如果你的可行性指的是補交EAD和AP,當然可行;如果你指的是現在再想用它們來刺激I-485的審理,我認為已經晚了,應該沒有任何意義了。不過,EAD(換工作)和AP(回國)的好處總是可以得到的。
如果沒有理解錯的話,這應該是免費的,對嗎?
〉〉對。
謝謝各位!
〉〉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