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
2005: 境內得到H1-B with I-94.
多次使用H1-B當天從美加邊境回美。從未沒有被要求去簽證。
2007: 提交I-485,並一直保持AP。
2010: 從美加邊境回美時被要求使用AP,雖然我帶了H1-B 和AP的文件。之後沒有再離境。
2011: 境內得到H1-B Extension until 2014. 收到I-797A with H1-B I-94.
此時的AP於2012年7月過期。
這個月想再次從美加邊境回美並使用H1-B。但有以下問題:
1.我的加拿大護照上仍然有2010年入境時AP的Stamp,此時我仍有2010年入境時的AP I-94,入境時移民官會不會堅持讓我用AP。
2.入境時移民官會不會讓我去多倫多簽證。In general什麽情況下會被要求去簽證?
3.我能不能堅持使用H1-B而不使用甚至不隨身帶AP?很後悔2010年時帶了Both。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