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I-140 E-Filing係統發生重大
上周,移民局的-140 E-Filing係統在沒有預先通知的情況下發生重大變化。此前,所
有E-filed的I-140申請,不論申請人在哪個州,均自動轉到德克薩斯處理中心(TSC)
。自上周起,處於TSC轄區的申請人遞交的申請,仍可E-file到TSC;處於內布拉斯加(
NSC)轄區的申請人遞交的申請,E-file後則會轉到NSC。
在批準率方麵,這一變化對基於PERM的I-140申請影響不大。但對於部分EB-1A和EB-1B
申請卻有重大影響。根據2011年12月29日移民局公布的數據,2011年前七個月EB-1類申
請在TSC的批準率為75%,而在NSC卻隻有40%。兩個處理中心相差35%。這項數據表明,
一個在TSC有合理機會批準的EB-1A,可能在NSC機會渺茫。處於NSC轄區的申請人,應當
根據移民局的這一變化適時調整申請策略。在某些情況下,處於NSC轄區的EB-1申請人
應當製定適當的替代方案,以備不時之需。移民局沒有單獨公布過國家利益豁免(NIW
EB-2)的批準率。但是,從以往數年我們與NSC 打交道的經驗看,其NIW的批準率也低
於TSC,盡管NSC和TSC在批準NIW方麵的差距沒有在EB-1方麵那麽大。
過去幾年,因為NSC存在的問題,許多處於NSC轄區的申請人為了避開NSC,通過E-
filing把申請轉到TSC,以至於造成TSC的申請案大量積壓,而NSC卻沒有足夠的申請處
理。因為E-filing轄區的變化,許多以前處於NSC轄區卻通過E-filing在TSC遞交EB-1的
申請人,現在隻能將申請送到NSC。因NSC出奇低的EB-1批準率,大部分處於NSC轄區的
EB-1申請人可能會同時申請NIW。估計NSC因此收到的NIW申請數量會隨EB-1 大幅增長。
移民局的這一變化對處於NSC轄區的申請人無疑是個壞消息:申請難度增加,批準機會
降低。受到影響的申請人應當在開始申請之前,谘詢有經驗的律師,對自己的條件有一
個客觀的了解,以製定真正適合自己的申請策略,而避免把一個重要決定建立在各種人
雲亦雲的小道消息上麵。盡管NSC的批準率遠低於TSC,但我們仍然看到大量符合條件的
NIW和EB-1申請在NSC得到批準。歸根到底,決定一個NIW或EB-1申請能否批準的是申請
人的專業成就。做為申請人,如果你的成就達到了NIW或EB-1的要求,你應當對自己的
申請有信心 --- 不管在哪個處理中心,圴應當有不錯的機會批準。關於近年NIW及EB-1
的批準情況,請見http://www.niwus.com/Approvals.html。
以下各州屬於NSC轄區:
Alaska, Arizona, California, Colorado, Guam, Hawaii, Idaho, Illinois,
Indiana, Iowa, Kansas, Michigan, Minnesota, Missouri, Montana, Nebraska,
Nevada, North Dakota, Ohio, Oregon, South Dakota, Utah, Washington,
Wisconsin, or Wyoming.
以下各州屬於TSC轄區:
Alabama, Arkansas, Connecticut, Delaware, District of Columbia, Florida,
Georgia, Kentucky, Louisiana, Maine, Maryland, Massachusetts, Mississippi,
New Hampshire, New Jersey, New Mexico, New York, North Carolina, Oklahoma,
Pennsylvania, Puerto Rico, Rhode Island, South Carolina, Tennessee, Texas,
Vermont, Virginia, U.S. Virgin Islands, or West Virgi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