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媽媽於2011年5月在美國與美籍華人結婚,男方由於出國前更改過年紀,所以造成兩人在ID上的年紀差距女方比男方大10多歲。女方先後一次公派來美,3次B2來美。最後一次入境是B2。
2011年10月男方沒有請律師,自己填表為女方遞交了485等表,接下來就是打指紋(2次),補無犯罪證明和體檢,後移民局寄來了工卡,但是女方沒有收到,打電話去詢問,被告知說如果想補辦工卡,就要重新辦理,重新交費300多刀。由於男方工作很好,收入足夠養家,女方不需要工作,不想補辦,想直接等綠卡。
前幾天男方接到移民局的信,說是要女方的綠卡需再等半年,如果再沒有消息,再來詢問。現在女方很想回國處理很多事務,所以進退兩難。
這是為什麽?中間有什麽可能發生的問題?
謝謝答複!